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文件
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

苏智会〔2023〕4号

各会员及有关单位:
2018年1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修订版正式实施。新版标准化法在原有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企业标准体系中增加了团体标准,赋予了团体标准法律地位。国家鼓励学会、协会等社会团体,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(2019)1号)、《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苏市监规(2020)4号)及有关规定,为培育发展人工智能行业团体标准,加强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规范化管理,发挥引领行业技术及应用发展的作用,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将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1. 满足人工智能领域市场需求、检验检测技术创新,经过前期研究和必要的论证技术成熟的项目;
2. 对人工智能产品认证认可、检验检测领域持续健康发展具有良好规范作用的质量规范文件、通用技术要求、实施操作指南等规范性文件;
3. 目前尚无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或计划,产品发展亟需引领和支撑的项目;
4. 与现行的法律法规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配套的项目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、法规和国标、行标的要求,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,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、真实性;
2. 满足人工智能行业发展需求,科学合理利用资源,推广科学技术成果,增强产品的通用性、适用性、规范性及技术性,提高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、生态效益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;
3. 涉及专利问题,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专利信息,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声明,并公开标准涉及的专利信息;
4. 明确学会团体标准的版权归属和相关的处置规则、程序和要求。
三、申报时间
学会秘书处常年接受团体标准立项申报,适时组织评审,经评审后公布立项评审结果。
四、申报程序
1. 填写立项申请书
申报单位认真填写《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》(附件1),同时附相应论证资料。如涉及相关专利,须提供所获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相关授权文件。
2. 立项审查。学会根据标准征集情况,适时组织专家立项评审;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,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学会网站发布立项公告。
3. 标准编制。团体标准立项后,申报单位按《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开展标准编制相关工作。
4. 标准发布。通过审查批准的,发放标准编号,由学会秘书长签署发布公告,刊登在学会网站上,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郁艳萍 15365058103
邮 箱: member@jsai.org.cn

附件下载:
1、带你了解JSAI团体标准立项发布
2、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
3、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征集工作的通知

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

2023年03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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