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、各会员单位:
根据《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经过公开征集、自愿申报、专家审查等程序,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批准《人工智能 科技伦理委员会建设指南》《人工智能 科技伦理审查规范》《人工智能 科技伦理服务规范》《人工智能 数据伦理安全规范》四项团体标准立项,标准起草牵头单位分别南京市人工智能学会和东南大学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一2026年7月28日。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。
联系人:冯紫怡,18551655616
邮 箱:member@jsai.org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