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2026年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团体标准复审结果的公告

各有关单位: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〔2019〕1号)相关要求,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对发布已满5年的团体标准(共6项)进行了复审,经牵头起草单位自评和专家组评审,形成复审结论:废止5项,继续有效1项。复审结论见附件,现将结论予以公布。

  附件: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团体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
  关于公布2026年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团体标准复审结果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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